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督查审计 >  正文

索引号 xzfzzjgjtj-jdjc-2019-004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07-04 发布日期 2019-07-04
标   题 关于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的通告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的通知》(陕交函〔2019〕68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扎实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通告如下:

(一)有组织有规模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简称“黑车”经营,包括黑班线车辆、黑旅游车辆、黑出租车辆、黑网约车辆、黑货运车辆)活动,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黑恶团伙和势力。

(二)有组织恶意对抗和干扰道路水路运输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恶意围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水路运输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和干扰执法工作人员正常办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黑恶团伙和势力。

(三)有组织有分工的在客运站周边、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机场、城市地铁出入口等客流密集区域非法招揽旅客,从事“车托”中介,向“黑车”输送客源的黑恶团伙和势力。

(四)有组织的采取威逼恐吓、强抢强卖、欺行霸市等不法手段垄断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市场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团伙和势力。

(五)有组织的采取蒙骗、欺行霸市等不法手段招揽学员,干扰驾驶员培训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团伙和势力。

(六)非法从事“黑车”经营,获取不当利益,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市场经营乱象。

(七)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釆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竞争,破坏市场经营环境,扰乱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乱象。

(八)为获取利益,违反《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违规从事客运(包括出租汽车、网约出租车)、货运(包括危险品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等各类乱象。

(九)对妨碍正常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以及内外勾结、通风报信,为非法经营“黑车”提供“关系网”,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十)加强对水路运输管理和监管人员的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蓄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整治水路运输市场欺行霸市、达不到资质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打击水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经营活动,不断优化水路运输市场环境,建立安全、高效、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希望广大群众、乘客、道路运输经营者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十项工作重点积极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为维护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912-8720687

举报邮箱:fgxjtysj@163.com

举报地址: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1017室

运管所举报电话:0912-8736551

航管站举报电话:0912-87186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