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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zhfz-jdjc-2019-0013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19〕66号
成文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04-15
标   题 关于开展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黄甫镇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黄政发〔2019〕66号

关于开展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国范围相继发生多起工程机械较大伤亡事故,2016年8月15日,富平县一辆载有3人的机动三轮车以及一辆载有2人的电动自行车和一辆装载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7年 11月20日,山东省高唐县建筑工地一打桩机倾倒,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2017年 7月22日,广州海珠区发生一起较大工程机械安全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工程机械领域存在大量问题,突出表现为: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无证上岗情况普遍存在;工程机械无牌无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政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以及《工程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61/T1146-2018)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工程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镇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机械设备和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数量猛增,各类工程机械设备活跃在生产建设一线。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对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工程机械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提高全镇工程机械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工程机械生产作业,进一步强化工程机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工程机械行业生产事故;强化工程机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完善我镇工程机械行业安全监管制度,强制推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程机械登记注册,从而达到依法治安、从严治安,消除工程机械领域隐患,减少工程机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形成工程机械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领导小组

为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镇政府决定成立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二前 镇 长

副组长:王旭东 副镇长

成 员:杜振军 副镇长

刘万星 组织委员

王学飞 人武部长

李 潮 副镇长

刘瑞霞 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

王彦强 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

朱向龙 经济综合服务站站长

郭银才 黄甫派出所所长

苏文彦 清水交警中队队长

郭文光 清水工商所所长

孙少华 麻镇国土所所长

刘耀军 黄甫司法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王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姬爱锋、李军、张旭师,主要负责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相关的具体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涉及工程机械的企业和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包括外来施工设备及人员)。

(二)整治对象:

1、挖掘机械(单斗挖掘机、挖掘装载机、斗轮挖掘机、掘进机械、履带式挖掘机等);

2、铲土运输机械(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侧翻机);

3、综合机械(叉车、堆垛机、牵引车、夹装机等);

4、压实机械(压路机、夯实机械、振动机等);

5、路面机械(摊铺机、拌和设备、路机、养护机械等);

6、桩工机械(打桩锤、压桩机、钻孔机、旋挖机械等);

7、混凝土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制品机械等);

8、钢筋和预应力机械(钢筋加工机械、预应力机械);

9、凿岩机械(凿岩机、破碎机、钻机);

10、石油设备(作业车、成套发电设备、泵车、洗井车、修井车、钻井机、压裂机、测井作业车、抽油机、蒸汽车、泥浆车等)。

五、整治内容

(一)工程机械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机械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三)建设项目工程机械建档及维修保养情况;

(四)工程机械验收合格登记上牌情况;

(五)工程机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8日至7月31日)

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早动员部署,制定工程机械专项整治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分析研究相关领域工程机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涉及工程机械使用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本系统工程机械现状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做好工程机械行业普查登记并汇总造册,建立台账。对工程机械无牌无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配合县安委办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重点施工单位使用工程机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存在大量问题和隐患的村和有关单位将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工程机械领域安全监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开展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坚决做到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工程机械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意识。涉及工程机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技能考核合格后,持《工程机械安全培训合格证》《工程机械操作证》上岗作业。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工作配合,必要时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

(四)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无牌无证、违规运行而引发事故的企业及工程机械所有人,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辖区负责人、所属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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