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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1-00059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29
标   题 关于对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对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流行,本土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为有效落实“四早”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反弹,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1年1月20日起,对所有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外来榆人员及长期在外居住的返榆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榆;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入榆后24小时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二、2020年12月15日以来,有河北省或国内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疫情发生以来境外来榆返榆人员,要于1周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三、市内中、省规定的“应检尽检”人员,要按照每14天1次,主动到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上岗。

四、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外企员工,学校相关人员,物流、快递、大型商超、宾馆酒店、药店、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从业人员,“两站一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加油站、收费站、货运站、食堂、煤炭计量站、乡镇街道等工作人员,要于1周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之后,每14天检测1次,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上岗。

五、其他未列入而本人判别属于筛查对象的,可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六、免费核酸检测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地址、联系方式、预约办法,在重要的交通卡口等场所设置临时采样点,组建由交通、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临时采样队,确保核酸采集、检测工作稳妥、有序实施。

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散发传单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检测政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要对入榆人员,第一时间推送免费核酸检测政策信息,引导检测对象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工作。

八、所有来榆返榆及市内相关重点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统一安排,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凡蓄意重复检测、逃避检测或不配合检测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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