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  正文

府谷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婚丧嫁娶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16:37:28     编辑:郝志华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防控疫情蔓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举办婚丧嫁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喜事缓办,白事简办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举办红白事务的要严格控制设宴人数并做好“五位一体”疫情防控措施,婚丧嫁娶活动举办者负责安排专人对参加人员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掌握前14天相关人员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尤其是精确掌握省外、外来(返)府人员情况,严禁榆林地区以外入府人员参加活动。红事方面,参与人数不得超过50人,破除婚事中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提倡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等社会新风尚。白事方面,需简化治丧仪式,控制参与人数,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出殡人数不超过30人,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方式,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新型方式祭奠和缅怀先人,降低实地聚集祭扫带来的病毒感染风险。

实行报备制度。举办活动的个人要提前经所在村委会(社区)、镇(便民服务中心)逐级审批并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操办。事后将活动地点,时间,参加人员情况等向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如实报告、留存档案。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将本辖区婚丧嫁娶等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从4月12日起,每天下午四时前将电子版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填附表1,传微信民政业务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还需报所在单位进行“双备案”。

三、夯实监管责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委(社区)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村委会(社区)要对辖区村民操办事宜进行监管,至少要有1名干部作为监管员进行全程跟综管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派专人进行监督指导,对拒不执行申报制度或超规模操办的,要及时向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民政局报告,对监管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移风易俗新风尚,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参与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努力。

府谷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