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正文

索引号 20190904-155444-10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3-04 发布日期 2023-03-04
标   题 职能职责
发布机构 工业商贸局 公文时效 有效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县工业商贸业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商贸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全县机械(装备制造业)、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电力、商贸、盐业、新兴产业等管理工作;推进全县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成品油零售、盐业行业的监管及酒类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备案登记;负责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分析全县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商贸企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六)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中、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生产促进规划。执行工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贸、盐业和中小企业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企业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并促进全县商业服务业、对外贸易的发展。

(八)贯彻中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商贸等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设施,负责全县工业商贸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农村市场等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牵头拟订汽车销售办法,负责全县二手车市场交易工作;指导全县商务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指导促进贸易活动和外贸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并登记备案。

(十一)负责全县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全县食盐储备工作,建立储备项目,落实储备指标;负责全县碘盐调运、配送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十二)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工业商贸局应以转换、整合、优化行政职能为核心,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责、权、益相统一,建立符合全县工业商贸发展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为促进全县工业商贸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商贸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2.与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商贸局负责全县工业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全县工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