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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l01/2020-0000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9-19 发布日期 2021-09-19
标   题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机构设置

(一)政秘岗。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机要、党建、文秘、保密、车辆、信访、调研、宣传、后勤、采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本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合作交流、目标责任考评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财务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岗。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办理群众投诉举报,解读政策、答复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网络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依法处理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统计数据报送和分析。

(四)稽查岗。监督管理全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稽查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医保基金岗。贯彻执行县级统筹医疗保障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医保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医保基金的核算、支付和运行,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内部审计和各类医疗保障资金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待遇保障岗。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的落实;承担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工作。

(七)医药服务管理岗。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考核工作、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工作;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工作。

(八)医药价格管理岗。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的合理性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全县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招标采购岗。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结算等工作;负责考核管理全县药械配送企业及配送工作;推进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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