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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904-161519-38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9-19 发布日期 2021-09-19
标   题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车辆、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有关政策待遇的落实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统计年报和公务员收入调查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备案核准县属企业的方案和职工工资标准的执行;负责制定全县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配套政策及其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呈报、发证工作。承办县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三)就业促进办

贯彻中省市有关就业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拟定全县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综合管理;负责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的认定;负责县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和管理,提出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意见;实施全县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相关政策。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上报、管理;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府谷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承办全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承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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