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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904-162104-016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日期 2023-06-08
标   题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承办局党组工作;负责全局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重要会议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处理、文件管理、政务公开、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及支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各类创建工作、应急值守协调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下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责:负责考勤管理,公务车辆管理,机关后勤事务、接待、维修、采买、安保;办公大楼管理(包含电梯、消防),管理物业,协调国土局后勤处理水、电、暖、空调、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其它后勤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拟订水利水保规划,组织编制水利水保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保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水工程造价管理;承担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其它水利水保统计等综合业务。承担追赶超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三)水行政管理科:拟订水利水保方面相关地方性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普法工作;协调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重大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其他涉水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水利改革方面工作。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论证、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水资源保护和规划、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水资源费(税)征收工作。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检查、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水土流失纠纷裁决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负责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奖励对在河道整治、保护、管理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承担其他水行政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系统预、决算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劳资工作;承担水利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系统管理;承担水利系统内部审计配合工作。

(五)建管监督科: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牵头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对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监管等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河库科(河长办):与河长办合署办公,承担河长制及其他有关河道管理工作。

(七)水旱灾害防治科:承担水旱灾害防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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