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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904-173542-64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日期 2023-06-08
标   题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能源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机构设置

(一)政秘岗。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印章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建议、保卫、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技术职称申报及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和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府谷煤”及煤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组织和本局党委的重要决议;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决议;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负责起草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等;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政策理论及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指导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协调并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及上级要求开展工作。负责能源局行政许可类、行政确认类、其他类事项(审核转报)的受理、办结工作。

(二)煤炭规划岗。参与研究编制全县煤炭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煤炭产业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的建议;参与拟订全县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和全县煤炭资源开发与规划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炭项目联合试运转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开办煤矿标准,负责煤矿开办审核申报及开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改造和煤炭产业升级等利用国债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核申报全县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核申报资源整合煤矿开采设计(变更)。

(三)煤炭生产管理岗。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技术工作,贯彻落实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县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负责技改煤矿企业开工备案工作;负责民营煤矿开拓延伸、生产水平和采区接续备案工作;协助煤矿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四)煤炭安全监管岗。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煤矿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对全县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开展全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矿长资格证的审核申报工作。对全县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建设和全县煤矿“三图”定期交换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型煤矿辅助救护队和中小煤矿的救护组织;指导并协调事故抢险救援急需物资的组织调运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五)能源运销岗。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原煤、兰炭、煤炭洗选产品的运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年度产运衔接和运输计划的平衡,审查合法煤源(包括煤产品及其准确产量)进入市场,核定下达煤焦公路出境和煤炭铁路上站销售票证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煤炭能源工业情况汇编和统计工作。分析能源经济运行动态,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等政策规定;负责对全县能源产品运行态势进行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时掌握行业的经营状况,做好预测预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研煤炭、电力等能源产品的市场价格,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六)能源综协岗。协调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指导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能源行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参与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提出能源行业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能源对外合作,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能源外来投资项目;参与煤转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清洁能源岗。负责全县煤炭洗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煤炭洗选行业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负责拟定全县煤炭洗选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煤炭洗选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审核申报煤炭洗选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煤炭洗选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煤炭洗选企业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洗选企业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炭企业(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

(八)油气监管岗。负责全县过境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厂区内管道)、县境内煤层气、天然气生产及转化企业安全监管、协调;负责制订本县过境天然气长输管道、县境内煤层气、天然气生产及转化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全县过境天然气长输管道、县境内煤层气、天然气生产及转化企业应急处置与救援;负责协调处理辖区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督促全县过境天然气长输管道,县境内煤层气、天然气生产及转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行。

(九)财务岗。负责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信息岗。负责全县煤炭安全、生产、运销、经营等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十一)督查岗。负责督查能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督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煤矿安全、运销监管情况;负责督查能源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情况;负责督查驻矿安全监督员履职情况和考勤考核情况;负责督查“三项机制”落实情况;负责督查能源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执行情况。

(十二)乡镇煤矿管理岗。负责辖区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督促辖区煤矿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辖区煤矿的安全标生产准化建设工作和基建、技改等矿井的基本建设工作。

(十三)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岗。负责全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日常管理、考核和考勤工作。

(十四)培训管理岗。负责县能源局监管人员政策法规的宣贯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政策法规的宣贯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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