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正文

索引号 20190904-153441-21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9-19 发布日期 2021-09-19
标   题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有效
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部会议和其他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所有来文(申请、请示、报告等)、电话、传真的收发、登记及运转;负责本局所发文件的核稿、印发、归档等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传送,转交业务科室办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负责来人接待;负责起草、修订机关政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督查评估科。负责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督查工作;催办落实领导的指示安排,督促相关办理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负责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党建办。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党建工作思路并安排落实,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负责贯彻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费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党内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志愿者等活动;负责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宣传等工作。

4.财务科。负责编制单位预算及会计报表;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工资调整、职称改革、编制年报、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经费开支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账户管理及报账工作;负责保管单位财产和会计档案。

5.规划和评审科。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全县各行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等规划;编制全县综合规划和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提出并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评审和投资概算评估。

6.综合科。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运行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项目验收。

7.工业科。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组织实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项目的审批、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8.农村经济科: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及相关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科技、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精准脱贫工作;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及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以及项目的建设管理;安排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负责农业方面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9.社会事业科:分析全县社会事业的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安排全县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项目;负责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10.交通财贸科。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全县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监测分析全县市场形势并提出建议;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重大改革方案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监测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财、商、贸、交等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建议;安排全县金融、商贸、财税、交通运输、外资投资等项目;负责交通运输、金融、商贸、财税、外资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11.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负责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新能源)相关战略、规划和计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县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对口行业领域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并协调实施;提出全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12.投资科。牵头负责争资争项工作:落实各级智慧社会建设安排部署;编制全县智慧社会建设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优化协调全县智慧社会有关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配置;负责智慧社会建设和信息化相关项目研究、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及对外交流工作;安排全县党政机关、市政建设、智慧社会、房地产开发等方面重点项目;负责党政机关、市政建设、智慧社会、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方面项目的审批、备案和年度计划下达工作;参与归口管理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13.科学技术科。负责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科学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支持领域规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初审、申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考察、科技商贸洽谈、产权质押融资等中介服务;负责科技计划的下达、科研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申报、推广转化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技术市场交易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管理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价格科。负责制定各类价格认定业务的作业方案;根据作业方案,对价格认定业务所涉及的标的物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对价格认定标的物做出技术性判断;聘请有关专业人员配合认定;提出价格认定结论意见;对价格认定结论书进行技术性审核;负责对市场主体之间因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按《陕西省成本监审目录》所确定的成本监审项目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收集成本资料,进行成本测算,撰写成本监审报告;负责对拟调价商品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向价格听证会(局务会)提交有关成本构成资料;执行中、省、市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研究建立价格调控长效机制和政策储备体系;提出我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调查分析市场价格趋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和分析建议;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冷链物流、平价便民商店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收费调整方案;公布上级和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重要商品的价格备案工作。

15.粮食储备科。组织拟订全县粮食储备品种目录;研究提出粮食县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的建议;拟订粮食储备政策制度;负责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协调全县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工作,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协调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公共资源交易办。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我县招投标相关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建设相关事项;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和部分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受理招投标和部分政府采购活动投诉,查处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事项核准及其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7.政务审批服务科。负责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节能评估、招标实施方案核准等申请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审核;负责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咨询、告知等服务工作。

18.营商环境办。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综合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

19.信用办。拟订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法规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21.物资和能源储备科。拟订县级物资和能源储备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棉糖储备规划和计划的建议,研究拟订县级棉糖储备的规模、布局以及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石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计划,落实有关计划和指令;承担物资和能源储备统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