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gs01/2020-00329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函〔2020〕122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府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府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府政办函〔2020〕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环发〔2011〕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府谷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田小宁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陈昊县政府副县长
王东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刘乃荣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园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志忠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瑞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高培清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丁彦彪县财政局局长
郭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武治平县住建局局长
张志雄县交通局局长
李桂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玉山县水利局局长
李鹏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申彩虹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鹏飞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文县林业局局长
张宝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浩贤县能源局局长
阎鹏县公安局副局长
霍建章县电力局局长
乔中丰县气象局局长
韩飞县环境卫生所所长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镇长(主任)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东同志兼任。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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