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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韩 伟 向人民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04 09:48:29     

向人民报告工作

—2017年4月18日在府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韩 伟

全县父老乡亲:

我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韩伟,现将侦查监督科2016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2017年的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诚请各位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侦查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主题,强化规范司法、精细办案,继续凝神聚力抓好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任务,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7件263人,其中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178件 247人,不批准(决定)逮捕9件 16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7人;在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方面,书面纠正违法32件,纠正漏捕23人,发检察建议11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讨论、参与现场勘查引导侦查取证60余件次;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过程中,建议侦查机关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件。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2017年,侦查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侦查监督能力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尽职尽责,推动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努力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以法治为引领,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幼女、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危害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侵害民生利益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一是不断加强立案活动监督。努力拓宽立案监督案源,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把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提高监督大案要案的比例和立案监督案件重刑判处率。

二是继续深化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把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错捕漏捕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完善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细化跟踪监督措施,确保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拓展侦查监督新领域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具备从宽处理情节的案件,依法少捕慎捕。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促进社会和谐。认真研究所办案件的发案原因和规律,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章建制、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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