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府市监发〔2020〕3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标 题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府谷县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市监发〔2020〕32号
各食药监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府谷县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府谷县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
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榆林市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为主线,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合规,进一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
(二)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
(三)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四)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五)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
(六)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
(七)第三方平台未对入驻企业进行资质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
(八)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
(九)其他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日-6月7日)。根据市局方案,结合《药品管理法》宣贯,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和宣传,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制定适合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8日-9月30日)。对照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将本次专项整治与年度检查计划、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检查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责任约谈、公开曝光、关闭或屏蔽网站、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依法处理;对于不予配合、拒绝和阻挠检查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10月1日前)。及时汇总检查情况,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食药监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立足辖区实际,细化工作安排,精心组织,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扎实部署推进。各食药监所、相关科室要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对与药品相关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认真梳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食药监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数据信息,注意收集好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和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0年10月1日前报县局。信息报送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联系人:钟秀勇 联系电话:0912-8808807
电子邮箱:1967696155@qq.com
附件:1.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1
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镇食药监所
接收及搜集线索总数 |
检查第三方平台数量 |
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 |
约谈企业数量 |
公开曝光 企业数量 |
屏蔽或关闭网站数量 |
立案调查 案件数量 |
处罚金额 (万元)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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