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2020-00008 | 发文字号 | 府教体发〔2020〕5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标 题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小学开学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教育和体育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教体发〔2020〕52号
各小学、九年制学校:
现将《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小学开学时间的通知》(榆政教发〔2020〕4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研阅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同时就小学开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小学四、五、六年级4月20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4月23日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园),正式开学前,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继续实施提前测温工作。各位家长每天起床后对孩子和家庭成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后上报学校。学生到校后,学校还将继续进行体温检测,检测正常方可入校上课。各学校要建立体温检测台账,“一人一档”扎实做好测温工作。
三、各小学、九年制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市教育局《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县教体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和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好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责任,提前组织疫情防控和入学报到应急演练。全体返校学生准备充足的口罩等疫情防控所需物品。
四、各学校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持续做好校园消毒、教室通风、教育教学组织、课外活动安排、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开学后,学校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学生实行错峰上放学,学生之间的距离尽量保持在1米以上,课间不聚集,坚持戴口罩。
五、县教体局开学工作督查组对各小学开学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学。对开学当日和开学后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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