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5/2020-00036 | 发文字号 | 府政卫健发〔2020〕396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标 题 |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政卫健发〔2020〕396号
各乡镇卫生院,各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杜绝“节日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我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开展作风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带头廉洁文明节俭过节,形成“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二、强化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等关键环节,严禁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我局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在节日期间,将加大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的力度,防止工作跑偏跑调。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网络宣传载体,扩大影响力与覆盖面,加强廉洁过节的监督与教育。
四、我局已开通举报电话及邮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踩红线、踏雷区的行为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渠道:
来电举报:0912-8710804
来访举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公园路卫健大楼局办公室408室
来信举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公园路卫健大楼局办公室408室,邮编719400。
举报邮箱:2072710115@qq.com
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章制度,过一个清正廉洁的节日。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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