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府发科发〔2023〕18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标 题 |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梳理存量“两高”项目纳入能效评价范围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梳理存量“两高”项目纳入能效评价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市发改委关于《节能审查违规“两高”项目能效评价工作》文件要求,近期通过三次能效评价评审中发现部分企业因建设周期长、疫情冲击、市场萎靡等客观因素造成实际投产时间在2021-2022年。为做好我县节能审查违规存量“两高”项目整改工作,拟协调省市发改委结合实际情况,将此类型项目补充纳入评价范围;请各企业再次认真梳理项目建设情况,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将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未落实节能评估报告的“两高”项目上报我局。
本轮能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市县将不再组织评审。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务必并于4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信息报回,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此类项目。
联系电话:环资科0912-8711823
附件: 2021-2022年度建成投产节能审查违规“两高”项目摸底表.doc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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