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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2-0002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4-27
标   题 关于府谷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府谷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1〕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我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173个,通过高清影像内业研判,856个图斑为非矿山类图斑(影像明显为沟壑或山头);317个图斑为疑似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在完成外业实地举证后上报自然资源部,经审核认定后下发我县97个历史遗留矿山认定图斑。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现将《府谷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明细》(97个图斑情况见附表)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府谷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明细表 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附.docx

联系单位: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府谷县新区府前路公共资源交易大楼8楼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912-8739330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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