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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2021-0006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标   题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的通知


府谷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者: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对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进行了调整,现调整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政策内容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改称为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贴对象为跨省就业脱贫人口,每人每次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二、受理地点、所需资料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大楼713)

联系方式:0912-8736611

所需资料:

1、交通费票据(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一份(复印件)。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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