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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2021-00001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15
标   题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严控制餐饮业人员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从严控制餐饮业人员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为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全力做好我县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两个月内,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村流动餐饮),一律不准承办婚宴、喜宴、生辰满月宴会以及各类聚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确需举办的丧事群体聚餐,主办方要经所在地社区(村组)、党委政府同意后,向县联防联控办报备,要严格遵守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聚餐人数,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

二、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准承办“年夜饭”等群体聚餐行为。有条件的餐饮店,可以提供外卖和上门服务。日常接待零散顾客,同时段、同场所不得超过10人。

三、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专班做好场所消毒、进店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使用公筷公勺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

四、具体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对违反本通告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健全和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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