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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1-0001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15
标   题 疫情处置情况通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疫情处置情况通报

2021年1月13日,县联防办收到市联防办《关于协助开展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的函》,来函涉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河北籍司机路某)活动轨迹与我县关联。接函后,我县紧急召开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会,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响应机制,展开排查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初步调查,2020年12月30日14:00,河北籍司机路某驾驶牌号冀A9**HF货车,从沧榆高速山西方向进入府谷县,15时30分该车驶入府谷县华秦煤矿购煤,15时56分驶离该矿,18时53分驶离府谷县境内,进入山西境内。2021年1月3日7时许,该车再次从沧榆高速山西方向进入府谷县,8时38分驶入府谷县瑞丰煤矿购煤,9时21分驶离该矿,于13:55驶离府谷县境内,进入山西境内。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县对所涉煤矿采取管控措施,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暴露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石马川煤炭计量站、华秦煤矿、瑞丰煤矿工作人员共计17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并对以上煤矿全体工作人员及周边饭店、村落等暴露人员进行采样,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截至1月15日凌晨3时,我县按要求完成了所涉17名密切接触者及1597名次密切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入排查,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相关消息我们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发布。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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