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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3/2020-00137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5
标   题 ​关于清水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清水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我县清水沟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清水沟发源于木瓜镇柳沟村,途径流入木瓜镇大柳树墕村等汇入清水村清水川。流域区是典型的峁梁状黄土丘陵沟壑区,以峁状为主。河道总体走向为由东北向西南向布置,曲流幅度不大。河道全长17.085km,流域面积67.36km2,河道平均比降为14.4‰。共建有跨河桥梁共1座。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左岸长17.475km,上起木瓜镇大柳树墕村,下至清水镇清水村,划界右岸长18.245km,上起木瓜镇圪针畔村,下至清水镇清水村。

(一)管理范围

1.有堤防的河段,堤防满足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堤防不满足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其管理范围按无堤防河段确定。

2.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三、法规政策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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