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索引号 023/2020-0013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5
标   题 ​关于石峡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石峡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我县石峡沟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括

石峡沟属清水川一级支流,发源于赵五家湾便民服务中心许家梁村,流经赵五湾、哈镇。由西向东在哈镇店塔村汇入清水川,河道全长20.55km,流域面积94.14km2。流域内共有7座桥梁。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石峡沟河道划界范围为整条石峡沟河道,始于赵五家湾便民服务中心许家梁村,经哈镇店塔村汇入清水川,河道划界全长20.55km。

(一)管理范围

1.河流: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2.沿河水利工程: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三、法规政策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