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3/2020-00128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标 题 | 关于大西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我县大西沟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河流概况
大西沟发源于内蒙古准格尔旗西沟村,由内蒙古土活子流入本县,途经内蒙古准格尔旗、府谷县庙沟门镇,经庙沟门镇沙梁村流入孤山川,县内河长6.987km,占全河长16.0km的43.6%。县内流域面积19.40km2,占全流域面积54.10km2的35.86%。河道有堤防2处,总长2.557km。
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从省界至沙梁村孤山川河口处,河道划界总长6.987km。
(一)管理范围
1.河流: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2.沿河水利工程: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
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三、法规政策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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