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2020-00067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
标 题 |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府谷县孤山川孤山镇、府谷镇段防洪工程施工N1标段,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府政办发[2017]217号)的规定,施工单位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没有接到该工程项目欠薪的举报或投诉,我单位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912—8717622
联系单位: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六楼
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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