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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2020-0000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4-08
标   题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府谷县交通运输局(沿黄观光路边坡隐患治理工程N3标段)工程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府政办发[2017]217号)的规定,施工单位西北舜天路桥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西北舜天路桥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在该工地尚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到我局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7日

联系电话:0912—8717622

联系单位:府谷县劳动监察局

单位地址:府谷县新区人社大楼六楼



府谷县劳动监察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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