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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2020-0000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1-26 发布日期 2020-01-28
标   题 关于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封闭式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封闭式管理的紧急通知

府谷县民政局

关于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封闭式管理的紧急通知


有关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医养集合机构)、养老服务场所(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根据《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老年人是易感人群,为切断病毒可能传播途径,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接省民政厅紧急通知,要求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争取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疫情零感染。县民政局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10时起,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有老年人活动就餐的,原则上暂时实施关停;有老年人住宿难以关停的,实行最严格的门禁管理,禁止一切探视活动。做好消毒、佩戴口罩、体温测量,食品安全等防控措施,确保老年人活动安全。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全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一律禁止探访;入住的老年人不得外出,暂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春节返家过节的老年人,暂不重新安排入住,养老机构要提醒家属做好回家过节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有关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应急值守要求,做好未关停的食宿一体的农村幸福院的摸排工作并落实全封闭管理措施,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发现体温异常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采取隔离措施,有效阻断传播途径。

(四)县民政局成立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副局长杨振平任组长,成员包括苏鋆、姬军峰、杨玉芳、郝婷、郝峰,负责指导、督促、督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落实防控措施。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于每日14:30前向县民政局值班室(0912-8739294)报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报告,无疫情的实行零报告。何时恢复养老服务机构正常管理,另行通知。



府谷县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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