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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gljgzrzyhghj-tzgg-2019-000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5-12-29 发布日期 2015-12-29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新后基准地价的公告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新后基准地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对2012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县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公布:

一、府谷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V级

商服用地

2625 (175)

2175 (145)

1725 (115)

1050 (70)

555 (37)

住宅用地

1950 (130)

1650 (110)

1350 (90)

690 (46)

405 (27)

工业用地

 

 

750 (50)

375 (25)

225 (15)

二、府谷县各镇区综合地价:

镇名

综合地价(元/平方米)

综合地价(万元/亩)

庙沟门镇

225

15

新民镇

210

14

孤山镇

187

12.5

黄甫镇

129

8.6

麻镇

129

8.6

哈镇

120

8

武家庄镇

105

7

清水镇

129

8.6

大昌汗镇

210

14

古城镇

120

8

三道沟镇

210

14

老高川镇

210

14

田家寨镇

105

7

木瓜镇

105

7

碛塄农业园区

150

10

墙头农业园区

150

10

工业集中区

129

8.6

三、府谷县城区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I级:东至康复下巷,南至天府公路、河滨公园,西至东区五路,北至金三角广场、府谷中学。

II级:东至文体路,南至天府路,西至康复下巷,北至石畔路。

III级:东至交通局,南至天府路,西至文体路,北至关帝庙和恒利食品公司。

IV级:东至后河川大道,南至西环路,西至府木大道,北至西区环路。

V级:定级边界内的其他区域。

四、本次基准地价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地价标准同时作废。

五、本公告由府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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