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rsj-tzgg-2017-0028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标 题 | 府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参保续保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参保续保通知
府谷境内各用人单位:
为了维护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我经办中心于二零一八年元月一日开始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续保工作,最低缴费工资暂定为3336元/月。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本单位的全体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准备好参保资料,到新区社保大楼三楼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912-8712259,QQ群号(企业):282671345。
府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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