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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寄递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0 09:33:17     编辑:韩雪娇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与生活物资安全及时送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建议版)》《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府谷县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寄递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逐步恢复我县寄递业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各快递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制定的寄递服务工作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服从所在社区、交通部门的管理。工作期间,营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和手套,各类用品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邮件快件后双手要消毒并用流水清洗。每班上岗人员必须检测体温并登记在册,每日上岗前测量体温≥37.3℃不得上岗。

2.各快递企业的营运车辆要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要一趟次一消毒,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我县现行各卡口管控制度,服从各卡口工作人员管理。

3.各快递企业邮件快件在入库前、入库后、派件前要分别进行消毒。

4.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无接触”配送,暂停投递服务,所有邮件快件均需客户到指定营业网点寄、取。

5.营业网点要配备红外体温测试仪、橡胶手套、登记簿、签字笔、75%医用酒精或含酒精免洗洗手液,定时对营业现场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如遇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加密消毒频次。

6.客户进入营业网点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实名登记(为避免人群滞留聚集,鼓励推广使用手机扫码自填信息等快速登记手段),有序间隔一米以上排队。

7.为便于管理,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暂时指定15个城区营业网点,11个乡镇营业网点,请广大人民群众根据自己工作、居住的地点就近选择邮件投递点。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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