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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均须参加2005年度企业年检。
二、省局实行滚动年检,起止日期为:(府谷登记:3月1日——6月30日,除煤矿外)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企业参检按照其持有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的尾数顺序参检:尾数是1的,年检时间为1月份,尾数是2的,年检时间是2月份,以此类推。尾数是0的,年检时间为9月份。企业参检时限为企业年检的月份向后顺延3个月,企业在截止日期前仍未申报年检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企业年检的方法、程序。
年检采取直接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直接申报程序:领取年检报告书或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申报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网上申报程序: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和陕西红盾信息网(网址:www.snaic.gov.cn;www.snhd.com.cn)。按照网上提示完成年检材料填报。年检企业在材料报送后当日内关注审查信息,获准通过年检后,用A4
纸下载年检报告书,并根据报送年检材料要求签字、盖章。企业持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登记机关需要重点审查的企业,还应提交依法设立或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5年度审计报告。到省工商局年检大厅办理年检手续。
1、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
3、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填写《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对未办理前置行政许可手续或手续已过期,年检期间暂扣其营业执照,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如逾期未办理的,必须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5、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印章),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登记机关需要重点审查的企业,还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其他经营单位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9、以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实物等非货币出资的企业,需办理财产过户备案手续。凡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提交过户手续时限的承诺文件。
10、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1、从事拍卖、品牌汽车专营的企业,须提交省工商局市场处对核准的《拍卖企业审查表》、《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年检审核意见书》;经纪人提交省工商局市场处核准的《经纪执业人员备案书》。
12、广告经营企业须提交《广告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和省工商局商广处对广告审查员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13、企业年检代理机构需从事企业年检代理服务,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代理企业的委托证明和代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核准备案方可代理年检,每次代理不得超过两户企业。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守法经营,并对其代理的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负责,如发现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1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年检期间,凡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先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换照的企业,应先换照,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年检手续。
六、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我局限定的期限内补办,否则按逾期年检处罚。
年检地址:海星智能大厦八层西侧
联系电话:87235586
87235550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提供的文件
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提供的文件、证件
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公司章程;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载明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签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资格审查表;
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个体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提供的文件
设立的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提交的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提供的文件
设立合法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应提供的文件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经营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合伙协议;
出资权属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合伙企业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年检、验照的内容和程序以及应提供的文件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需提供下列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四、个体工商户验照在每年3月底前进行,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个体工商户开办的条件、提供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开办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
2、农村村民;
3、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4、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
2、户籍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申请开业登记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手续。
城关工商所个体户办证程序
1、领表
到注册大厅
2、填表(自己)
3、审查
到注册大厅具体办理(张改凤)
4、所长核准
到所长办公室
5、盖章
到财务室
6、注册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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