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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政协办公室打字室管理制度

1、机关各委、室需打印的文件材料,由各委、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办公室统一登记签发,安排打字室打印。
   2、机关各委、室文件材料,未经秘书长或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批准,不得擅自在机关外打印。

   3、未经秘书长或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许可,打字员自己不得承揽机关外打印事务。

   4、凡交由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材料,打字员应及时安排,认真处理,不得延误。由于打字室人力所限,各委、室打印的文件材料由各委、室自己校正,自己装订,必要时由各委、室协助印刷。

   5、打字员对每次打印文件材料的时间、单位、名称、份数要进行严格登记,以便年终考核和工作查询。

   6、打字员要对电脑、复印机等设施精心爱护保养,不能在电脑上随便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业务,对故障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告知领导安排维修。

   7、注意文件和材料的保管发送,保守文件秘密,不能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打字室翻阅文件,不随便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谈论文件内容。

   8、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墨粉、纸张等物品应认真保管,不能让无关人员乱拉乱拿,使用中应力求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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