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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政协文件阅办和保密制度

1、凡上级和有关单位给县政办的来文来函,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处理。
   2、办公室人员签名接收并拆阅,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分发。属秘密以上的密级文件,要与其它一般文件区分开,绝密文件要单独分装。
   3、办公室人员履行收文手续后,送秘书长批阅或批办。
   4、急件随到随办。

   5、文件传阅要根据批办意见,按照领导级别自上而下进行,传递要及时、快捷,做到不误时,不误事。

   6、领导阅文后,要及时交办公室人员,严禁把秘密以上文件带回家里或宿舍阅办。秘密以上文件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不得自由传递,不得任意扩大传阅范围,不得拿走阅文卷中的文件,不得随意翻印。办公室人员回收文件时,要核对好份数、页次。

   7、调借文件,必须履行调借手续,借阅时间不能太长,用完后要立即归还。个人外出不准携带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非带不可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8、文件要分级保管,绝密文件要单独保管。保密室要求绝对安全,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存放易燃品。坚持定期清查,绝密文件半月清查一次,其他文件每季清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追查,对于失泄密事件要严肃处理。

   9、文件归档,上级文件按级、按文件批号立卷装订,按规定保管,并在下年一季度前,移交县档案馆。

   10、销毁文件要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领导批准,逐件登记,并指定专人监销,不得随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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