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西安办事处

天桥开发管委会

新区开发管委会

信访局

机关中心

接待办

宾馆

广播电视局
 

政 府 办

 

  简 介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府谷县人民政府综合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负责审查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9、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负责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县政府的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县政府政务大厅。
  12、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改革。
  13、负责机要保密工作,及时、准确、安全地传递文件。
  14、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5、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16、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的集体活动、集体学习的组织、考核工作。
  17、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18、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承办县政府和县委、人大、政协转交县政府查办并要求反馈办公室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查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决议、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和部门,必要时通报全县;负责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通报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领导同志批示重要问题的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负责承办县级以上新闻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内部刊物中反映的涉及我县重要问题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县人代会议案、县及以上人大常委会和县以上政协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交办、转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由县政府办公室直接承办的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与县人大、县政协工作联系的有关事项。
  2、县政府法制办
  负责组织和参与起草、修改、解释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的要求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文稿的合法性审核把关和修改工作;参与上级行政机关在我县的立法调研工作,负责办理征询、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依法行政制度的推行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证件的审核、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委托,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案件的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中的法律服务和县政府重大决策、政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负责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和业务指导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府谷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128713365  8712476
  传真:09128712366
  地址:县委、县政府大楼

 
Copyright © 2006 www.fg.gov.cn 版权所有
中共府谷县委 府谷县人民政府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