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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局

 

  【 简 介  府谷县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承担着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企业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等职能。下设政秘科、发展规划科、经营指导科、信息统计科、质量安全科、科技教育宣传科等六个科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或组织起草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管理和监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结构调整;依法开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组织、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系统的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统计分析、考核发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项目责任制的建立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 组织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参与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工作。
  六、管好用好国家和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
  七、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协调劳资关系;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吸纳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八、在制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发展规划、促进技术进步、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九、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改革;推行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小城镇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
  十、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工作,推动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府谷县人民中路出口公司巷
  电话(传真)0912---87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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