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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开支实行主任负责制。分管事务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分管该项工作,并负责定期向主任汇报经费的支出情况。

二、所有开支必须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由经办人报分管事务副主任审核,由主任把关、审签后,在报账员处报销,擅自违反本规定,报销多少在相关责任人的津贴、补助等福利费中核减多少,并视情节轻重在全体干部会上作出说明。

三、实行定点购物制度。购物单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批后到指定地点购买。签批后的购物单是报销的原始凭证。除此之外的任何支出,均视为个人行为,不予报销。

四、不得随意向外斥借资金,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

五、差旅费应在出差归来后一周内结清。

   六、严格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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