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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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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
任:黄志宏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白雪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艳华
人大副主任
董金海
县政协副主席
郭培荣
县政府县长助理
委 员:
贺金奴
县总工会主席
张
旭
县公安局政委
李文江
县委办主任
刘玉宝
政府办主任
孙云林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石璐晓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智江
县委直工委书记
高建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副主任
高永飞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
明 县计生局局长
李
兴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在仁
县教育局局长
谭玉山
县文体事业局局长
姬
瑜
县环保局局长
杨旺荣
县交通局局长
王建华
县卫生局局长
郝文博
县城建局局长
张玉平
县电信局局长
白战亮
县工商局局长
王二飞
县安监局局长
张永强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苏忠彦
县农业局局长
倪玉林
县林业局局长
郝慧仙
团县委书记
申彩虹
县委妇联主席
韩
琴
县文明办副主任
府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石璐晓
副主任:韩 琴
成
员:姬占宽、温雪峰、蔚利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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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
石璐晓 |
副主任 韩琴 |
文明办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工作。
2、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3、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提出建设性意见。
4、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的指导、协调、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
5、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的日常文秘、会务等工作。
6、完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府谷县文明办政秘组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2、负责文秘、文印、会务、联络、接待、机要、信访、档案工作。
3、负责内部资产,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联系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县文明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5、调查了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
6、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机关等各类创建活动。
2、负责组织、考核、评比全县36个重点部门单位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
3、负责“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及县“助学育才”活动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量化考核标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2、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文明单位“一帮一创建文明村”工作。
3、组织开展好文明村镇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建活动以及“十星级文明户”、“科技示范户”、“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
4、负责协调、指导基层党校、农民文明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府谷县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负责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工作。
3、负责收集反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信息。
4、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工作。
联系地址:府谷县委政府大楼533
联系电话:871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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