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明 办

 

  简  介 府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于1990年,后因机构改革於19951129日重新设立,隶属于中共府谷县委宣传部,正科级建制,编制6,内设政秘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等四个组,具体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现有正式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

  几年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县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的有关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大创建”与时俱进,“三项教育”开拓创新,“文明帮建”展现新风,“道德协议” 有声有色,“助学育才”情暖学子,道德建设成效显著,扶贫帮困蔚然成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大力开展,为府谷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府谷县也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化先进县、社会治安模范县、体育工作先进县、双拥模范县、计生综合服务县、科技工作先进县,1999年、200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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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府谷县委 府谷县人民政府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