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局

 

  简  介 府谷县统计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依法成立,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我县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管。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的统计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根据工作的需要,统计局现设综合、农业、工业、商业、投资、建筑房地产业、劳资、科技﹑服务业、普查办、执法队八个专业。各专业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综合:统计局的窗口,负责向社会各界提供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定期发布月度经济快报、季度经济分析,承担GDP的核算,完成县城经济考核。
  农业:负责全县20个乡镇的农、林、牧、渔业的统计工作。核算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总值并进行分析。
  工业:负责全县工业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及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每月定期向上级统计部门传输300多户工业企业的统计报表。
  商业:全面采集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的运营情况,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企业的运营情况,按月推算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投资、建筑、房地产业:按月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分析固定资产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劳资、科技、服务业:采集劳动工资、科技投入、服务业的变动情况、开展妇儿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等工作。
  普查办:负责全县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种大型普查和其它小型调查工作。
  执法办:负责统计法制的宣传和统计登记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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