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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办

劳动服务科

医管中心

考试服务中心

工改办
 

人 事 和 劳 动 保 障 局

 

  【 单位概况
  府谷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属县政府主管人事人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内设人才交流中心、工改办、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办公室4个科室。
   下属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劳动服务科、医保中心、养老经办中心、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和考试服务中心。
   下辖20个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备了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3人,平均年龄为38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9人,占职工总数的87%(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15)
  局领导班子成员共6人,局长、书记和四名副局长组成平均年龄46岁。局长张亚平,书记董来斌,副局长周玉林、张金书、赵福林、柴浩民。
  主要职能
  ()拟定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拟定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保险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工作。
  ()承办国家公务员和事、企业单位职工的选调和聘用工作以及调解人事和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流动调配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选调工作;负责企业单位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整工作。负责办理工人的招聘和调动的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
  拟定全县人才市场管理规划,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所,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行政复议制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制度;制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按政策调整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和仲裁劳动案件;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就业安置制度改革。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
  拟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智力引进计划拟定全县劳动力资源开发计划,推动劳动力合理流动;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费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措施,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的工资、福利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贯彻我省地方性津贴、补贴制度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法规。拟定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企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标准。
  ()承办全县社会保险的具体业务,负责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承担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提出基金预结算审核意见,对基金实施管理及行政监督。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校招生和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协助政府抓好优秀人才的交流、合作、表彰等工作。
  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管理来我县参加建设的优秀人才;组织实施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
  ()负责全县政府序列的人事工作、人劳信息的采集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信息、宣传、科研和干部统计工作承办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和收集信息资料。
  ()负责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来信来访工作和承办县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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