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老干局 -> 网上办公 -> 正文

府谷县委老干部工作局机关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刻苦学习,苦练内功,勤奋工作,全程服务的总体要求为目标,加强政治理论、政策理论和义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综合能力。要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每周星期三、五分别为政治和义务学习日,每次学习不少于两小时,学习由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轮流主持辅导。
  二、工作制度
  干部职工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1、坚持上班签到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期间无故不得离岗,确实有事要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办公室要负责签好到,严格考勤。
  2、严格请销假有关规定,单位正职请假7天以内要由县委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副职请假7天以内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县委分管领导审批;工作人员请假3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47天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单位报请组织部备案。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假期期满后及时销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要及时打招呼,否则按旷工对待。若擅离职守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1年内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请事假半年以上,请病假1年以上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财物及车辆管理
  1、财务实行联签会审。财物由会计、保管统一管理。
  2、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不侵占。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3、工作人员原则上1年内只能在春节期间准用小车一次(特殊情况例外),此外,工作人员用车和老干部用车,谁用车谁加油。
  4、小车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确需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进行定点修理。

 

府谷委老干部局


                                                2007
4
 
Copyright © 2006 www.fg.gov.cn 版权所有
中共府谷县委 府谷县人民政府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