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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科技副局长职责

  一、本职位在局长领导下工作。

  二、依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研究、论证工业方面的科技项目,协助企业落实资金,引进人才,为科研单位与企业做好牵线搭桥工作。负责工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验收、评估工作。

  三、组织审查申报工业科技发明创造成果,并加以推广应用。

  四、协助企业作好技改工作,为发展府谷经济积极负责。

  五、按照公务员考核条件,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本局计划生育工作。

  六、协助局长管理全局工作,在局长外出期间受局长委托或县政府的指定主持本局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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