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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府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以创建“五型”机关单位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矿产资源总原则,认真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全面开展矿管各项工作。2005年底,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下发以后,府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以“整规”工作为载体,加强矿业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严格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得到彻底有效的遏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力以赴推进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上规范化、现代化、正规化道路。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全面制定了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加强矿政管理及采矿权市场建设、矿山企业年检、储量核查等各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长期不懈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不断发扬“团结,务实,廉洁、奋进”的矿管精神,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多次被市局评为矿管先进工作单位和征费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工作单位以及资源整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我县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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