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折小利检察长为5名新当选的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院党组成员、人民监督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分管领导李三宝首先通报了我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以及本届人民监督员选任情况。自2004年10月1日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程序和标准,共有16件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建立与人民监督员联系的长效机制,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同人民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2008年是我院人民监督员换届年。我院党组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来自学校、国有企事业及民营企业的5名人民监督员,经过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并征得本人同意,最后由检察机关确认。此任人民监督员任期三年,从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接着,宣读了我院《关于选任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在热烈的掌声中,折小利检察长依次为5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并一一握手表示祝贺。人民监督员代表周宝在发言中说,能够当选本届人民监督员,使我们倍感使命的神圣,肩上的责任更重,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辱使命。
检察长折小利最后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十六大提出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的要求而诞生的,府谷县检察院经过三年来的工作,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以及队伍素质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折检就如何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在开展工作时,人民监督员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监督工作。三是人民监督员要排除外界干扰,一定要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树立证据意识、保密意识;四是人民监督员要支持检察机关办案,检察机关要做好服务工作,大家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总之,只要大家紧紧围绕提高案件质量这个共同目标努力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