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加强办案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反腐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和突破案件的能力。
三、立足检察职能,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抓好《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实施,把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注意工作策略方法,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措施,使检察业务工作与诉讼监督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六、加强宣传调研工作,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动力。采取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年终考核等措施确保宣传调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