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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促进检察事业发展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记实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当然也需要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的监督,因为这不仅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而且对于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自身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我院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在坚持宪法原则的同时,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逐步建立了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今年,我院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等均取得了明显进展;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我县社会安定以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院近年取得的成绩除了市院、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也与县人大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形成定期工作制度

 接受人大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家监督权、保证检察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现依法治检的有效方式,是完成新时期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提出的任务和实现检察工作的各项职能,进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必然要求。

 我院党组经常强调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自觉、主动、认真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主动邀请了县人大的领导到院里作专题讲座,为检察干警讲解人大的工作性质、人大与检察机关的关系、人大监督的意义,使干警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为了使接受人大监督形成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我院依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科室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法、形式和内容等,将接受人大监督的事项、程序、要求等明确化、具体化,使检察工作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关键还要是付诸于行动。我院在确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之后,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依法及时办理和反馈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2004年,我们对上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的3件案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10月,我院就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联系制度与市县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和交流,这是我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建立了各处室与人大代表的对口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这也是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履行监督权利的客观需要。此项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三个转变”即从“请进来”到“走出去”、从一般宣传到结合各处室工作职能宣传、从年终工作到全年经常性工作的转变。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主动报告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要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须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这不仅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是司法实践中反复证明了的成功经验。我国各级机关都由人大选举产生,检察机关也不例外,自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检察职能准确、有效地得以履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政府机关,也是对司法机关的新要求,人大代表作为广大人民的代表,是民意、民情的代言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就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是搞好检察工作的必要保证。

 近年来,我院通过县人大的选举和监督,检察干警队伍作风优良、办案质量节节提高,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尤其在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加强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人大给予了有力的指导。

同时,对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汇报以及人大以调查报告等形式强化监督力度,给予了我们检察工作极大地支持。我院每年都要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或院党组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按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促进了我院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年11月,我们主动邀请在府的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来我院视察、指导检察工作,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走千家企业,访万户群众"活动期间,我们又上门走访23名市、县人大代表,诚心诚意地请求他们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院近几年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方面,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创新、成效明显,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抓教育整顿,抓执法观念转变,抓内部监督制约,抓案件质量考核等,这些措施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工作中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人民群众对有些地方仍不满意。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仅靠思想教育以及内部监督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主动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对于督促我们更好地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意义重大。

 三、以人大监督为检察工作保证,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大局

 在人大的刚性监督和强有力的支持下,我院干警排除办案过程中的重重阻力和干扰,在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方面,成效显著。2002年以来,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3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525人;渎职侵权案件89人,大要案件1717人,所办案件除1件不诉、6件正在办理外,起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200312月,我院仅用70余小时,即查清了发生在市、县两级劳保部门受贿串案5件,牵涉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赢得了上访群众满意,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办案组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今年1-11月,我院受理并初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线索23件,立案侦查11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7人,渎职侵权案件45人。大要案件66人,涉及科级干部 7人,除3件未侦结外,其余8件均提起公诉。特别是今年我们率先在全省成立渎侦局后,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取得突破性进展,受到省院的肯定,并被市院报送至省院集体二等功荣誉。

 四、接受监督促公正,公正执法树形象

 权力若失去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江泽民同志也说过:吏治上的腐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根源。因此,人大的刚性监督,是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力量,也为我们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我们始终坚持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工作思路,自觉接受、主动寻求外部监督,并进行了积极、努力地探索。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坚持党的领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穿于严格执法之中,使检察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工作实践中,对事关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在施行前专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对检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同时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

 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我院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大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出台并提请县委转发了《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决定》、《关于为府谷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的若干决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实施《便民利民八项措施》、《检察干警礼仪规范》,开展“走千家企业,访万户群众”活动,为36家企业解决涉法问题43件,为群众上门解决涉法问题96件,赢得企业和群众的欢迎和称赞。我们针对近年来,群体性上访较多的特点,坚持热情接待,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53人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检察长参与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均给予了满意的答复,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公正执法树形象的一系列举措,增进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院的理解、信任与支持,促进了我院多项检察工作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先进行列。

 五、以真诚赢得支持,将支持变为动力
   
  我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变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把人大监督化为每一位检察干警的工作准则。这种真诚的举动,赢得了人大的充分肯定和工作上的大力支持。2003年,在我院党组的努力下,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全省县级院中率先提请人大批准通过了《府谷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办法》,实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院所实施的个案、系统及专项预防工作稳步开展,初步形成较为成熟的预防网络,重点行业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多次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上介绍经验。今年,我院又与晋、陕、蒙周边旗县院建立了联系机制,交流经验,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路子。因此,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也是与人大的支持密不可分的。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主动到我院了解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在人大代表的积极呼吁和人大常委会的督促帮助下,县委、县政府也更加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使我院办公条件简陋、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充分运用以信息化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成果,做到与时俱进,我院以科技带业务,努力创建"科技型"检察院,今年又配置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等大批高科技设备,9月份,我院计算机软硬件配置得到省院技术处的验收。在全市县级院中率先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的基础上,10月底,又接通了全国检察系统三级专线网。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信息化为平台的"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各项检察业务均纳入了计算机处理,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自动化、技术装备现代化,走出了一条以科技带动素质建设、以科技增强"检力"、以科技塑造形象的科技强检新路子。短短三年时间,我院整体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被市院确定为全市科技强检示范院,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基层院的前列。

六、 强化认识勇于创新,明确思路再创新高

我们将不断提高对人大监督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人大权威、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接受人大监督的范围,密切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使检察工作切实让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同时,通过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也可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明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工作制度。除了每年要认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外,对重要工作部署、工作中采取的重大措施、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查处大要案情况、执法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要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把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作为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制度,推行办公室和业务部门两条线督办、催办的做法,逐案逐件抓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将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的定期联系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四是要开拓创新,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在统一思想,加大力度,推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上的基础上,我院将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我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推动我县的法治进程。我们坚信,在县人大极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将会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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