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家试点先进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试点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据了解,我县检察院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依托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实际,拟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并从严格检务督察程序、灵活运用检务督察方法、充分运用检务督察职权等几方面入手,找准侧重点,突出针对点,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随着检务督察实施的不断深入,该院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形象大幅提升。
2003年以来,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批捕、起诉业务量同比平均上升24%,审察批捕、起诉时间缩短三分之一;追捕、追诉、追漏数量同比增长16.4%;批捕、起诉准确率和法院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职务犯罪察办和预防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共立案察处职务犯罪案件20件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检务督察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长足发展,2003年以来,该院已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