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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介 】
府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府谷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管理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审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制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
府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府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正科级办事机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县委工作部门。
【
主要职能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规定。
2、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并组织实施各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4、协调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界定和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各部门职能内容的规范性文稿的审核工作。
5、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负责全县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审核各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实行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控制人员盲目增长。
8、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规定和意见;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供给方式;统一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
9、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的规定和意见;负责全县所有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以及上级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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