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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十七”大精神贯彻

落实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的提出,为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任务。我们党员干部要以学习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刻苦钻研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围绕“十七”大我们关键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今年我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系列工作开展以来,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有效整改,切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超编问题仍然是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我们一定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审时度势,在我县特定条件下结合我们的实际,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工作职能需求量来合理调整行政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总阀门”的调节作用。一是坚持科学规范,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机构,围绕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统一的目标,进一步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防止交叉扯皮。对职责相同或相近的,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对有异议分歧的,协商理顺,归口管理,防止重复执法,尽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坚持从紧从严,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的原则。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遵循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杜绝超编进人,因人设岗。三是坚持制度约束,有利于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要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坚决克服主观随意性和“人治”现象,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四是要坚持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一些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复,由此产生矛盾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加以妥善解决;对人浮于事,结构失调,由此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查清问题,在本系统内部调整解决;对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因编制满员无法引进人才的问题,采取“腾岗招才”的办法解决;对一些部门业务拓展,工作量大,因人员编制少影响正常工作的,提出方案,适当调整增加编制等各种方式,切实解决各单位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服务”作用。
  二、严格控制编制、强化监管,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严格控制编制”。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通知》等四个重要法规、文件相继出台,这充分说明了当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编制的重要性。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决心。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从严管好机构编制,改变主观性和随意性,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特别要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纪律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较强的政策水平。因此,我们要重视学习、认真思考,才能当好参谋助手,才能承担起改革和管理的双重职责。一是要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特别是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新要求,要深刻领会,吃透精神。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有关机构编制法规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把地方行政编制管理的各项措施和具体管理行为,统一到国家政策法规上来。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准确把握《条例》和《通知》的精神实质,并灵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条例》和《通知》内容,作为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针和处理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有力依据,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做到机构编制工作讲大局、讲原则、讲程序。二是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随着机构编制工作的不断深化,在全面掌握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要广泛了解经济、金融、财政、科技、法律、审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面。在实际工作中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重视机构编制人员的数据库建设,及时更新数据,确保数据库中的信息准确、可靠。每年要对全县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改革、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员情况和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进行一次全面研究分析,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努力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为府谷的经济发展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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