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荣辱观教育注重实践

 

公安局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经常性思想教育范畴,作为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当前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知荣辱树新风,求和谐促发展”观念,大力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永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教育经济。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座谈、演讲比赛、读书活动、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每位民警要看一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读一部有关社会主义革命的书,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写一篇心得体会。同时,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全局年轻基层民警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畅谈基层民警如何在基层“一所一队一岗位”的执勤执法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对照整改阶段。全民民警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逐条从思想、组织、工作、作风上进行查找差距,并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单位和个人落差“八荣八耻”的努力方向。

三是社会实践活动阶段。全局民警可结合执勤执法、案件办理等岗位技点,将“八荣八耻”融入其中,在减少案件发生,保护一方平安中开“知荣辱、见行动”专题活动。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办案单位重点完善服务群众承诺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民警服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把“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溶入创建“平安府谷”活动中。

四是建立评价机制阶段。各科室股所队积极建立“八荣八耻”评价机制,将“八荣八耻”具体到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工作上来,基于公安机关责任和使命的重要性,建立判断“何为荣,何为耻?”评价标准和要求,切实起到奖优罚劣,扬荣弃耻的作用,让全局民警带着强烈的荣辱感,积极投身于各项公安工作中。

   作者: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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